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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清明节廉洁提醒时间:2025-04-02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弘扬文明新风,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现作如下廉洁提醒: 1.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不得利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也不得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用于上述私人事务。 2. 严禁公款接待与变相旅游:严禁用公款为回乡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交通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3.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坚决杜绝在清明节期间,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同时,警惕通过“电子红包”“电子卡券”、快递物流等隐蔽方式收送礼品的行为。 4. 严禁违规吃喝:禁止出入私人会所、农家乐、企业内部食堂等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将个人宴请、聚餐等费用在下级单位或其他渠道报销。 5. 严禁封建迷信与铺张浪费: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祭扫活动中,要摒弃铺张浪费行为,避免使用大量祭品、燃放过多烟花爆竹,注重绿色环保,保护生态环境。 6. 严禁值班脱岗: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确保联络畅通,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农垦集团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陕西省农垦集团纪委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