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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3·15”时间:2024-03-14 网购商品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网购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对于商家赠送的赠品属于商家以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产品,与销售的商品一样也应当具备合格的品质,商家不得赠送质量不合格或者假冒伪劣商品。如果商家赠送的赠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还或者赔偿。
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可以要求返货货款及惩罚性赔偿。消费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商家返还货款,并赔偿商品或服务价款三倍的损失。如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赔偿五百元。如果网购的商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适用十倍惩罚性赔偿。
网络购物中哪些属于“霸王条款”? 例如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定制商品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出售商品与商品描述不一致时以实物为准;一经拆封概不退换;本店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可以向商家所在平台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涉及侵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烟台中院 责编:青小法 |